單位名稱 | 區殘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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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職責 |
(一)聽取殘疾人意見,反映殘疾人要求,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,為殘疾人服務。 (二)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應盡的義務,發揚樂觀進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強、自立,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貢獻。 (三)弘揚人道主義,宣傳殘疾人事業,溝通政府、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,動員社會各界理解、尊重、關心和幫助殘疾人。 (四)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、教育、扶貧、勞動就業、文化、體育、用品供應、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殘疾預防工作,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,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。 (五)協助政府研究、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規章、政策、規劃和計劃,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。 (六)承擔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,搞好綜合、組織、協調和服務。 (七)管理和發放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。 (八)負責指導和管理殘疾人就業。 (九)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。 (十)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。 (十一)完成區委、區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任務。 |
單位地址 | 拱墅區湖墅南路460號倉基新村54幢底層 |
公開(監督)電話 | 88067548 |
辦公時間 | 上午:9:00-12:00;下午:14:00-17:30 |